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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5亿元!广东茂名市136.88MW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

2023-06-13 10:37:4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6月12日,广东茂名市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项目一)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拟对茂名市市本级以及高新区、滨海新区、水东湾新城、茂南区控制的屋顶资源新建光伏发电设施,屋顶可利用面积共计739902.00㎡(以最终实测数据为准),光伏发电设计总装机容量约136.88MW,标准年发电量为15236.58万kWh。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50000.00万元(大写:伍亿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特许经营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

特许经营权费用采用分期支付,投资人应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60个自然日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支付第一期80%特许经营权费。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投资人应完成实测可利用面积数据后,据实结算特许经营权费用。如在项目公司成立后90个自然日内仍未付清全部特许经营权费的,实施机构有权终止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解除合作关系。


(资料图)

本项目将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运作,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转让屋顶资源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屋顶光伏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政府方通过转让存量屋顶资源的同时授予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收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授予新建屋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

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范围内单位优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按照供电局电价价目表收取,项目公司通过发电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顶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算起。其中建设期2年,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建设期可提前但不超过2年),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从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政府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建设期,如工程建设提前完工,运营期起始时间相应提前,但是30年特许经营期限不变),本项目运营期预计从2025年6月至2053年6月。

授权的特许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茂名市本级以及高新区、滨海新区、水东湾新城、茂南区控制的屋顶资源,项目涉及的屋顶面积为789137.52㎡,可利用面积为739902.00㎡(以最终实测数据为准),分布于项目范围内的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国有企业等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实施进度: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质量标准:达到以下但不限于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相关规范如有新版,则按新版执行):

项目建设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GB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50796-20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电测量及电能计算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32004-2018)、《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检测技术规范》(GB/T37409-20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2012)、《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2012)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NB/T32004-2018)、《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检测技术规范》(GB/T37409-20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GB/T29319-2012)、《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JGJT264-2012)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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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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